王夢麟、《電動玩具》與「鬥智101」電視遊樂器

王夢麟,是上個世紀八〇年代初期台灣的知名民歌手,以 1978 年由新格唱片公司發行、自行填詞作曲的《雨中即景》一舉成名。原唱的著名歌曲有《木棉道》、《阿美阿美》、《小草》、《廟會》等。

王夢麟受到當時「青少年沈迷電動玩具」現象的啟發,譜寫了《電動玩具》一曲並收錄在 1979 年發行的專輯《阿美!阿美!》當中。

這首歌的原意在於批判社會現象、勸誡年輕人不要沈迷電玩,但卻比歌曲批判對象的電動玩具還要早幾年被政府給「禁掉」。

《電動玩具》審查未過,遭到禁播的原因,也許是因為「國家未來主人翁耽溺電玩、荒廢課業」這種事實,與當時的「中華民國復興基地」不但不太相稱,還可能有點令主政者難堪。
由於這首歌的歌詞與本文重點(後述)頗有對照趣味,請容我抄錄如下:

電動玩具

詞、曲:王夢麟
電動玩具乒乓的跳  點唱機裡又吼又叫
少年們手動心也跳  五元五元的往下掉
老闆在一旁偷偷笑  今天口袋又飽飽
心裡的高興無人曉  趕快回家數鈔票
少年輸光了回家要  媽咪不給就動歪腦
平時上課從不遲到  作業功課都呱呱叫
如此一來可不得了  品行成績也往下掉
媽咪流淚爹地跳腳  就連小狗都不敢叫
望子成龍的夢飛跑  父母臉上失去了笑
從早到晚孩子找不到 氣得把嘴唇天天咬
聽一句至誠的勸告  重新背起你的書包
快快回到你的學校  使你全家都樂陶陶

雖然這首立意良好的歌曲被政府莫名其妙禁播了,但是 1982 年,政府果然還是「痛下殺手」,下令禁止電動玩具,這段故事在唐凌先生的〈功成身退話「電玩」〉當中已有詳述。

就和許多政策一樣,「電玩禁令」看似風頭已過之後,當初覺得委屈的廠商們發現,政府似乎並不打算反對他們繼續用電視遊樂器來賺取外匯,順便裝幾箱出口轉內銷留在台灣賣。生產線就這麼繼續運轉著。

在任天堂紅白機還未出現,或者還沒有其大量仿造品出現時的台灣,當時各家電子廠的主力「致敬」對象,就是 ATARI 2600。雖然因為劣質遊戲過度濫發,導致 ATARI 的遊戲帝國在美國已經面臨崩潰,但這在台灣似乎不是太大的問題。

不管 2600 遊戲多麼粗製濫造,與黑白畫面的乒乓球或打磚塊比起來,還是多了一點變化和樂趣——至少,它是彩色的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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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鬥智 101」主機正面面板,配有電源 LED 顯示燈。圖片提供:Famicom Fan

在台製 ATARI 2600 相容機這片紅海當中,也出現了一個非常值得注意的競爭者:由晉殷電子(電腦)股份有限公司推出的「鬥智 101 電視遊樂器」。

從外觀上來看,鬥智 101 與當時較著名的諸如「賓果」、「冒險家」之類的台製 ATARI 相容機相比,並不非常特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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搭配鬥智 101 主機發售的卡帶,有著自家淺藍色標籤與詳細遊戲說明。

主機外觀呈長方形,配以淺藍或白色塑膠機身,與自家自行編號後推出,貼有淺藍色標籤的遊戲卡帶在視覺上十分匹配。

另外,雖然因為年代久遠,有所剝落,還是可以看出當時機身上的字樣還有高級的燙金印刷處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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隨機所附的搖桿型控制器。圖片提供:Famicom Fan

鬥智 101 的真正優勢,在於相較各種台製對手機種,它是少數配備了 AV 輸出端子的產品;即使是正廠任天堂紅白機,都僅有 RF 輸出,這台鬥智 101 所能呈現的畫質與音質,應該是當時的各式相容機難以望其項背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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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TARI 2600 相容機上少見的 AV 視訊輸出端子。圖片提供:Famicom Fan

如果說用 AV 畫質來玩 ATARI 2600 有點殺雞用牛刀的話,鬥智 101 還有著一大其他機種所不具備的外部優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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鬥智 101 主機包裝外觀。圖片提供:Famicom Fan

是的,這台主機不但請到知名歌手——王夢麟代言,包裝盒上甚至還有他親筆簽名的推薦詞:

向您推薦一部好玩又”動腦筋”的電視遊樂器『鬥智101』

⋯⋯王夢麟(簽名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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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經寫下以「批判電動玩具」為主題禁歌的當紅歌手,在幾年後豎著大拇指向全國消費者推薦一台電視遊樂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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或許這代表著,社會上已經有更多人認知到,「電動玩具」並不只是在聲色場所毒害國家幼苗、攫取他們口袋裡五元銅板的邪惡物品;它也能提供全家歡樂、笑容,就像鬥智 101 主機包裝盒上的那些如今看來非常有時代感的情境照片一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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筆者在這裡列舉這些事實,並不是想詆毀或者嘲諷王夢麟先生——實際上他批判電玩的曲子,和他所推薦的電玩產品,中間已經有了數年的時空變遷。

筆者只是想指出,要分辨「有益」的還是「有害」的電玩,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,即使是對當時生活於其間的人來說,都是如此。

更何況,這種分辨本身可能就沒有意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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兩種不同版本的包裝盒,主要差別在於代言人親筆推薦辭的有無。

電玩遊戲這項娛樂本身,也從來不曾因為禁令而從台灣徹底消失過,只是我們自動放棄了原創的可能性,在國家社會氣氛的不諒解之中,滿足於仿造與提供代工零組件,直到在技術上被甩開,再也仿造不出跟別人一樣的產品為止。

我們畢竟已經脫離了「大家一氣起來,只想把它燒掉」的那個年代。

只有「鬥智 101」主機成了歷史陳跡。

在〈王夢麟、《電動玩具》與「鬥智101」電視遊樂器〉中有 4 則留言

  1. Pata Gamez

    在台灣,吸毒藝人落網之後,有很大的機率會成為反毒大使或代言人…改正歸邪的感覺真好,啾咪~(誤)

  2. 自動引用通知: Re-Unboxing:台灣晶技 IQ-501 小天才電腦遊樂器 | zazu 雑‧誌

  3. Chris Huang

    後來諷刺的是
    2000年,王夢麟因《中華民國刑法》殺人未遂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,入獄服刑
    自己跟人鄰居糾紛吵架,拿刀刺殺對方…
    有時候真的不要道德觀拉得太高太早,
    以道德先驅自居,
    不然很難保證自己一輩子不犯錯
    當然,在那種年代,把電玩當作毒蛇猛獸的情況,
    也是很容易理解 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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